根据学校2014年1月14日校务会和2014年第2次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,经校相关部门协商,定于2014年12月17日(星期三)14:00—17:00,在本部校医院后二楼院长办公室集中办理2014年下半年工伤人员、女教工因生育产生的医药费用报销事宜,请各单位通知相关人员携带有效证件及相关费用材料原件按时办理,过时视为放弃,望周知。
校医院 计财处 人事处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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